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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重申有关培训、操办 、谢师宴、研学等活动的纪律和规范要求的通知

2017-06-15 监审科 温岭教育

关于重申有关培训、操办 、谢师宴、研学等活动的纪律和规范要求的通知

全市各学校(幼儿园):

  暑期来临,现就教师培训、操办参加谢师宴、学生研学旅行等有关事项作必要的纪律和规范重申,请各校遵照严格执行。

教师培训纪律要求

  学校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的原则,增强学期培训计划的严肃性,增强培训项目的实效性,保证培训质量,节约培训资源,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。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教师或中层干部公款旅游;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;严禁在培训期间带家属或朋友出游。

严禁违规操办及参加升学宴、谢师宴

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切实维护教师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,请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严格遵守如下纪律要求:严禁借子女毕业、入学之机,以“升学宴”“谢师宴”等名目宴请亲属以外的人员;严禁参加除亲属之外的各类升学庆贺谢师活动;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,或通过电子商务等手段收受电子预付卡、微信红包等。

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规范要求

  根据《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》(教基一〔2016〕8号)文件精神,各中小学校在探索开展研学旅行过程中,必须要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,做到“活动有方案,行前有备案,应急有预案”,切实做好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。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,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,明确学校、家长、学生的责任权利。学校采取委托开展研学旅行,要选择有资质、信誉好的单位企业合作,并签订协议书,明确委托单位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。活动方案等相关手续要及时报市教育局基教科、安管科备案。对于各类中介机构未经审批自行组织的研学旅行活动,学校、教师不得宣传、不得参与。

温岭市教育局

2017年6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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